經濟部標準檢驗局(BSMI) 已於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公告修正電源線組相關檢驗規定,修正前的檢驗標準自107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,相關公告之內容請參見以下之連結:
https://www.bsmi.gov.tw/wSite/public/Data/f1483005176951.pdf
經查有使用電源線組(包含非分離式電源線組、分離式電源線組及延長用電源線組)之電機電子類商品(應施檢驗商品檢驗規定相關公告共計七項, 如以下連結之附件),其搭配之電源線組(庫存品)若符合修正前的檢驗標準 CNS 10917(85年版)、CNS 10917-1(87年版)、CNS 10917-2(85年版)、CNS 10917-3(85年版)或IEC 60799(1998),並取得 BSMI 證書且證書效期仍有效者,得延長使用至中華民國107年6月30日。
https://www.bsmi.gov.tw/wSite/laws/viewLE.jsp?id=52c50c905c75dea0015c7c41200900f6&ctNode=1923